全国审计工作会议:2022年已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010多亿元******
在今天(12日)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,审计署对2023年审计工作作出部署,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,围绕财政、货币、产业等5大政策取向,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,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。
会议还公布了2022年审计工作整体情况。2022年1月至11月,全国共审计5.3万多个单位,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010多亿元,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.4万多项。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格局初步成型,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张艺瑾)
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